沛县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

沛县质监站邀请政风行风监督员参与阳光小区 竣工验收

2017-11-21 20:56| 发布者: admin| 查看: 2198| 评论: 0|原作者: admin

摘要: 沛县质监站邀请政风行风监督员参与阳光小区竣工验收3月27日下午,我站邀请政风行风监督员刘庆超(沛县党校校长)、孔祥明(沛县电视台副台长)参与阳光小区竣工验收的监督。工程竣工验收监督,是指质量监督机构依据 ...
沛县质监站邀请政风行风监督员参与阳光小区
竣工验收

3月27日下午,我站邀请政风行风监督员刘庆超(沛县党校校长)、孔祥明(沛县电视台副台长)参与阳光小区竣工验收的监督。工程竣工验收监督,是指质量监督机构依据工程建设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等,对工程质量竣工验收活动进行的监督检查。质监站对工程质量监督承担监督责任。一方面,要把监督责任和企业的主体责任区分开来,工程参建单位的有关人员按各自职责对工程质量负终身责任,而政府的质量监督则是对监督行为负责任。不能认为只要出了质量问题,监督人员就必须承担责任。另一方面,监督责任作为一种政府监管责任,如果存在失职渎职行为,就必然要被追责。通过参与本次竣工验收活动的监督,刘校长和孔台长均表示对质监站有了一个新的认识,对工程竣工验收的组织形式和验收程序有了直观的了解。

孔台长表示:“现在社会上太多人对质监站的权利和责任存在模糊的概念,在他们眼里竣工验收合格就意味着向质监站给房子买了一辈子的保险,日后只要出了问题就找担保人。其实不然,质监站就是一个监督机构,它是受县住建局的委托,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对工程实体质量和工程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的工程质量行为实施监督。我会借助广播媒体这种大众传播方式向全社会宣传质监站,传播正能量。”

图1 许兵副站长向我站政风行风监督员讲解工程项目“永久性标牌”
图2 刘庆超、孔祥明两位政风行风监督员参与阳光小区工程竣工验收
图3 刘校长在待验收单位工程现场发表自己的见解

图4 许兵副站长向政风行风监督员讲解验收的组织形式和验收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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