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开展2008年第二次全省工程质量监督巡查的通知 本次巡查的内容是各县(市、区)竣工的经济适用房、拆迁安置房、廉租住房工程;在建的住宅工程、公共建筑工程实体质量。重点是:1、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和其它涉及结构安全、环境质量的重要部位、关键工序和使用功能;2、建筑节能施工质量;3、参建各方责任主体和有关机构的质量行为;4、现场使用钢筋取样送检。 本次巡查从12月9日开始,每个县(市、区)巡查时间为一天半,共随机抽查3个项目,其中在建2项、竣工1项。每半天检查一个工程项目,每项工程检查结束后,将检查情况在现场交换意见,并下发巡查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