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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开展全省住宅工程质量创优治劣活动的通知

2017-11-21 21:43| 发布者: admin| 查看: 3662| 评论: 0

摘要: 关于进一步开展全省住宅工程质量创优治劣活动的通知 苏建质〔2010〕267号各市建设局(委):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0年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要点》的要求和今年全省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安排,针对社会上出现的一 ...
关于进一步开展全省住宅工程质量创优治劣活动的通知

苏建质〔2010〕267号

各市建设局(委):

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0年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要点》的要求和今年全省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安排,针对社会上出现的一些住宅工程的质量问题,为全面强化住宅工程特别是保障性住房质量监管,确保住宅工程结构安全、使用功能和观感质量,让老百姓住上放心房、满意房,经研究决定,今年在全省范围内进一步开展住宅工程质量创优治劣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住宅工程质量创优治劣活动,要以科学发展观和节约型城乡建设理念为指导,认真执行国家、省有关工程质量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紧紧围绕确保住宅工程结构安全、使用功能和观感质量,全面深入开展住宅工程质量创优治劣活动,促使我省住宅工程质量水平再上一个新台阶,真正让老百姓住上放心房、满意房。

二、创优治劣活动内容

在开展住宅工程质量创优治劣活动中,要一手抓创优,一手抓治劣。要采取有力措施,鼓励企业多创精品优质住宅工程。要强化监督检查,重点整治劣质建材、构配件以及节能材料。主要内容:

1、全面开展新建住宅工程特别是保障性住房质量创优。一是采取多种形式,加强住宅创优宣传,形成良好的创优氛围;二是建立激励机制,倡导优质优价,鼓励企业多创优质住宅工程;三是树立典型,宣传典型,通过抓点带面,全面提升全省住宅工程特别是保障性住房质量水平。

2、重点整治伪劣建筑材料。2010年,各地要有针对性地重点开展四项专题整治活动:一是使用地条钢和热轧带肋钢筋重量公差超标、非法调直拉伸;二是不合格水泥、预制管桩、墙体材料;三是不合格建筑节能材料、建筑用电线电缆、防水材料、塑料管材;四是商品混凝土强度和碳化深度、现浇板厚度、钢筋保护层厚度达不到设计和规范要求。

3、全面治理住宅工程质量通病。以江苏省工程建设标准《住宅工程质量通病控制标准》为依据,从设计、施工、材料、管理等方面入手,重点根治起皮、起砂、空鼓、裂缝、渗漏水、结露滴水、空间几何尺寸超标、外观质量粗糙和重要使用功能缺陷。

4、深入开展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工作。严格执行我省新发布的《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规程》,突出加强实体质量抽测和分户验收资料抽查,严防走过场和弄虚作假,确保分户验收100%覆盖和工程质量100%合格。

5规范建设各方主体行为,严格落实质量责任。

1)建设单位要强化第一责任人意识,对新建住宅工程质量全面负责。要依法加强对设计、施工质量的过程控制,保证住房建设的合理工期和造价,不得任意压缩合理工期,明示或暗示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2)勘察单位要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确保勘察文件真实可靠。

3)设计单位要根据不同住宅特点,精心设计,满足住宅对采光、隔声、节能、通风、环保和使用功能要求。

4)监理单位要严格执行《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切实履行监理责任。重要部位和关键工序未经监理人员签字认可,不得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对玩忽职守和弄虚作假的责任人,要依法查处。

5)施工单位要严格执行施工图设计文件和验收规范,强化质量控制,严格材料进场检验、工序检查和验收制度,不得偷工减料,不得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确保施工质量。

6)施工图审查机构要落实审查责任,重点审查地基基础、主体结构体系的安全性和建筑节能,以及设计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7)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要确保各项检测数据和检测报告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三、有关工作要求

1、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创优治劣活动,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分管领导要亲自抓,要认真研究和全面部署创优治劣工作,切实从源头管理入手,严格按工程招投标、施工图审查、施工许可、质量监督、竣工验收备案等程序,有目标、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本地区住宅工程质量创优治劣活动。要进一步加大惩治力度,下大力气将创优治劣工作抓好抓实抓出成效。

2、全省住宅工程质量创优治劣活动由省质监总站具体负责实施。各地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要把创优治劣工作摆到突出位置,将工程质量监督巡查、监督抽查和各类专项检查与创优治劣活动有机结合起来,认真治理住宅工程质量低劣的死角,进一步提高保障性住房工程质量。

3、各地要因地制宜开展创优治劣活动,每季度有针对性搞一次专项整治,内容要有新意,行动要有震慑,处理要有触动。南京、常州、南通、淮安、宿迁、昆山等市作为住宅工程质量创优治劣活动的试点城市,要认真履行监督职责,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积极探索转变监管方式,培育精品优质示范工程,积累整治低劣建筑材料(工程)图片和音像资料,认真总结工作经验。

4、组织开展地区间创优治劣工作经验交流。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拟在12月份召开全省住宅工程质量创优治劣现场观摩会,总结经验,表彰先进,观摩现场,部署工作,进一步全面提升全省住宅工程质量水平。

二○一○年六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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